更新时间:2023-01-06 04:06
解放初期,西部属塔城县一区管辖,东部属二区管辖。
1952年,塔城县改塔城市,属之。
1957年,撤销县辖市,属塔城镇。
1958年,属城镇公社。
1963年,镇、社分开后,属塔城镇。
1985年,撤销塔城镇,成立和平街道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下辖7个社区:商业、塔尔巴哈台、建设、新华、广场、文化、营盘。
2019年,和平街道下辖7个社区:建设街社区、商业街社区、文化街社区、新华街社区、塔尔巴哈台街社区、广场街社区、营盘街社区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总人口2.25万人。另有流动人口1221人。总人口中,男性1.15万人,占51%;女性1.09万人,占49%;14岁以下1043人,占4.6%。15—64岁1.82万人,占81.1%;65岁以上3296人,占14.5%。总人口中,以汉族为主,达1.32万人,占58.7%;有维吾尔、回、达斡尔、哈萨克、蒙古等15个少数民族,共9300人,占41.3%。2011年,人口出生率4.8‰,人口死亡率0.2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3.8‰。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943人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有商业网点1132个,职工2205人。2011年,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0.5亿元,比上年增长4%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有3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开设了分行或设立了办事处;各类存款余额5.6亿;各项贷款余额4.6亿元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有小学2所,在校生4098人,专任教师298人,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%;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、小升初升学率、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%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有社区文化活动中心7个;各类图书室12个,藏书2万余册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有体育场地4个。7个社区全部安装了健身器材,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90.6%。
2011年末,和平街道有医疗卫生机构10个;病床210张,固定资产总值7600万元。专业卫生人员436人。2011年,医疗机构(门诊部以上)完成诊疗7.3万人次。2011年,和平街道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527/10万。
2011年,和平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44户,人数1479人,支出336万元,月人均189元;城市医疗救助40人次,支出5万元。国家抚恤、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0人。
和平街道境内交通由团结路、新华路、伊宁路等公路组成。
和平街道因办事处驻和平街西侧而得名。